来源:懿品乡墅设计 发布时间:2019-08-16 08:14 访问数量: 1022次
近日,国务院出台的《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》在各大媒体平台刷屏,文件共提出5大类29项措施,几乎涵盖了三农相关的方方面面。
其中,文件中第二部分的第(八)条,有一句格外引人关注:“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,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、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。”
换句话说,就是今后只要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,那么村集体就可以把这块地转变为建设用地,然后交易出去,用于工业、商业用途的项目建设。
这是一个重大转变,我们首先来看看,这个转变对于农民来说有哪些好处:
国家很早就开始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“入市”了,2014年,国务院就出台《关于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》。
2017年,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又出台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》,在试点地区,允许村集体在当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,自营租赁房项目,也就是建房出租给城里人。
当时很多人都欢欣鼓舞,因为以前农村建设用地要入市,先要转变为国有土地,走招拍挂流程,开发商是与当地政府去对接的,村集体拿不到太多土地增值利润。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,村集体的利润就翻倍增长了。
但后来在实际操作中,发现有个问题,当时真正能合规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,其实很有限,基本上都集中在沿海几个比较发达的省份。
因为2014年国务院的文件里,对能入市的集体土地有3个限定条件:一是必须是工矿仓储、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;二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;三是必须为存量建设用地。全国符合这些要求的集体建设用地,总共也就4200万亩。
现在,允许将农村自愿有偿退出后的宅基地,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等于就是直接把入市范围大大扩展,因为闲置宅基地全国各地都有。
为什么说土地会快速增值?因此此前虽然也允许探索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,但交易范围限制在本地。而此次国务院的文件当中,有这么一句: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,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”。
本地交易买家极其有限,能把地交易出去就不错了,价格自然也起不来;允许异地交易,就意味着可以面向全国交易,价高者得。
说完好的一面,咱们还得强调下现实。有人说,这个政策一旦落实,是不是就等同于闲置宅基地可以入市?答案是否定的。“入市”的前提,是有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而这块宅基地是否能达到有偿退出的条件,还取决于空间位置、村庄规划以及转化价值等多种因素。
换句话说,即便农民自己愿意退出,但如果与村庄规划不符,或者经评估转化价值有限,这块地就仍然不能入市。
但总而言之,集体土地入市的范围扩大,对我国整体的农村经济发展来说是个历史性的机遇,目前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后半程,谁能率先抓住这波机遇非常关键。